《妖猫传》被诉抄袭
《妖猫传》被诉抄袭
陈凯歌的律师:对方是诬告
本报讯(记者张蕾)称陈凯歌电影《妖猫传》抄袭了自己的电影剧本《又遇白居易》,《又》剧剧本著作权人史佼峰将陈凯歌和《猫》剧出品方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300万元,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陈凯歌方面称,从未接触过《又遇白居易》的剧本,并认为原告是在诬告。
上午,史佼峰本人亲自出席了庭审。他向法院起诉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中,当时他通过制片主任、案外人苏某去联系陈凯歌来做艺术指导。“苏说联系上陈凯歌,人家要看一下剧本。后苏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给陈凯歌,最后等来的信儿是,陈凯歌导演不干这事。”
史称,2017年7月底,他们看到《妖猫传》的宣传片,发现“当中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我的剧本被《妖猫传》侵权抄袭和改编。”史佼峰认为,陈凯歌拿到他的剧本后获得艺术灵感,对《妖猫传》进行了二次加工。据史佼峰的律师讲,因为剧本被抄袭,电影《又遇白居易》的拍摄计划因此被搁置,剧组也被迫解散。
《妖猫传》被诉抄袭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又遇白居易》剧本,作品登记证书,以及史佼峰与案外人苏某通微信聊天记录的手机截图。
原标题:电影《九层妖塔》字体侵权案一审宣判,7个字被判赔偿14万元2015年9月,“陕西女婿”陆川执导的灾难探险片《九层妖塔》上映,20天取得了超过6亿的票房,并斩获多项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