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鸣枪礼”是军队特有的一种礼仪。在军人葬礼、重大纪念活动等仪式中使用“鸣枪礼”,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我军也有不少实践。2009年邱光华机组纪念雕像揭幕、2015年安葬志愿军烈士遗骸、2016年维和烈士安葬等仪式中,都使用了“鸣枪礼”,告慰英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条令在为“参加作战、训练和执行其他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牺牲的军人”举行葬礼仪式,以及纪念仪式中设置“鸣枪礼”环节,明确了礼兵人数、鸣枪次数、实施步骤、动作要领等规范,以更好地表达对烈士的褒奖、悼念和尊重。
记者:新条令在附则中明确,“本条令实施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请问这出于什么考虑?
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授权性条款。目前正值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之际,中央军委将陆续出台与改革相配套的政策制度规定,三大条令在附则中都专门增加这一授权性条款,标志着依法治军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就是说,新条令施行以后,除了中央军委,各级各单位都不得擅自出台任何与新条令相悖的规章制度,更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土政策”“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