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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律师:再审坚持无罪辩护

2018-04-02 17:35:10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胡国继(左一)与徐昕(左二)在会见后合影。(受访者供图)

胡国继(左一)与徐昕(左二)在会见后合影。(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四川达州小伙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律师:再审暂无开庭时间表,坚持无罪辩护)

封面新闻讯(记者唐金龙)4月2日,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以下简称“刘大蔚案”)再审辩护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来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刘大蔚案”再审开庭相关事项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徐昕表示,双方沟通顺畅,都将为再审开庭做积极准备,期待尽快开庭。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其中规定,对涉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实行差别化的定罪量刑标准,不只考虑数量,还应考虑致伤力、主观认知、动机目的等多方面情节。

徐昕表示,这是一次个案推动法治进步的范例。他作为刘大蔚案和天津赵大妈射击摊案的辩护律师,很高兴看到这样的进步。

徐昕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在与主审法官沟通的时候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希望尽快开庭,二是坚持为刘大蔚作无罪辩护,三是希望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最终促进枪支认定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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