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发文指鸿茅药酒“毒药” 广州医生被捕

2018-04-16 03:54:57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 回应

涉事企业方面:称鸿茅药酒“毒药”是故意抹黑

根据凉城县公安局通报,记者注意到,该文章发布后不久,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报案,称部分自媒体“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未获回应。凉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名承办警官称,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评价。

记者发现,今年网上也出现不少质疑鸿茅药酒疗效的文章。3月9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发布公开声明,称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鸿茅药酒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合法产品”,“对于任何严重损害我公司的企业声誉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 延展

鸿茅药酒多次被食药监部门处罚

“鸿茅药酒”的品牌所有者和生产方,是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

值得注意的是,鸿茅药酒并非保健食品或普通酒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信息显示,鸿茅药酒是属于酒剂类非处方药(OTC),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

官网信息显示,鸿茅药酒创始于1739年,至今279年,并于2010年获评“中华老字号”,官方商城中,单瓶售价298元。

在此之前,鸿茅药酒因密集的宣传而为人所知,“每天两口,把病喝走”的广告语一度风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鸿茅药酒共取得1192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位列药品第一。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