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起受贿案中,2004至2005年,代某某挂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承揽了宁夏财政厅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为了感谢陈延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帮忙,2006年4月,代某某将16万元送给了陈延,双方有了第一次的“友好”合作。
2009年至2011年,代某某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形式,挂靠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承揽了宁夏园艺产业园工程,陈延在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了很多关照。2011年8月,代某某为了感谢陈延之前的关照,再次送给陈延10万元。
借农业开发项目敛财
除了在重点工程批发项目上大肆敛财,陈延还在农业补贴项目上大开方便之门,为自己敛财。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到2014年期间,石某某为了申报宁夏九三零生态农牧公司生态养鸡项目的财政补贴,先后5次共送给陈延45万元,陈延利用自治区农发办主任的职务便利,顺利审批了宁夏九三零生态农牧公司申报的项目补贴。
行贿人石某某向陈延行贿166.88万元,是陈延系列受贿案中受贿金额最大的一笔。石某某与陈延是同学关系,2006年1月,陈延告知石某某看中了一辆丰田花冠轿车,并希望将车辆登记在石某某的公司名下,陈延已预交了定金。后石某某代交16万余元购车款,目的是为了和陈延拉近关系。
2009年年底,宁夏农发办在吴忠市孙家滩有一个肉牛养殖基地建设,石某某让陈延帮忙承包该工程,后在陈延的关照下,石某某挂靠的宁夏二建公司顺利中标。2010年7月,石某某为了答谢陈延,并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承揽一些工程,让陈延提供了一张他人名字的银行卡,没过几天,这张银行卡上多了100余万元。2012年,陈延又看中了一辆大众途观汽车,石某某为其支付10万元订金。几天后,为感谢陈延在吴忠市孙家滩生态养牛基地工程的帮忙,再次转给陈延40万元用于买车。
新华社郑州5月6日电(记者张浩然)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从5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