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官问莫焕晶对公诉人指控有无异议时,莫焕晶啜泣说,“我认罪,但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也不想,我没有逃离现场。”
在法庭调查讯问环节,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放火、盗窃事实详细讯问了莫焕晶。
公诉人:朱小贞5点04分已经知道起火并报警,你为什么等到5点10分才报警?
莫焕晶:我去厨房提水桶时摔了一跤,我又去保姆房拿手机,我打开后门发现消防通道被很多杂物堵住了,就先把东西搬掉,防止消防员来了进不去,再按门口小区报警器,发现那声音没响,后来打了报警电话。
诉讼代理人主要针对莫焕晶放火的目的、点火的方式、点火后的行为、为何未及时报警和救人进行了补充发问;辩护人主要针对莫焕晶与被害人一家有无矛盾、是否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着火后采取的救援行为进行了补充发问。
“撒谎!”被害人林生斌在法庭上怒声质问:“我们全家人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对不起……”莫焕晶低下头。
“对不起有用吗?!”林生斌满脸悲痛。
因为压抑不了自己愤恨的情绪,当听到举证对幼子的救护环节,林生斌突然大声咆哮,将代理律师放在桌上的保温杯举起,砸向莫焕晶,误伤了一名法警面部,违反庭审规则,被带出了法庭。
民警与消防专家均出庭作证
在举证、质证过程中,辩护人提出,消防救人指令不及时、搜寻路线不当,物业的消防设施及管理、救援处置存在问题,莫焕晶有配合救援行为。
对打火机、水桶、榔头等物证,辩护人认为水桶和榔头能印证莫焕晶有救火行为;诉讼代理人则提出,水桶并未实际用于救火,莫焕晶供述用榔头敲击玻璃试图救人虚假。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申请,法庭通知参与现场勘验的民警——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程轩出庭作证。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警察在审判法庭门口执勤。视觉中国 资料图 今天(6日)20时57分,杭州保姆放火案被害人林生斌发微博称:晚上收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于2018年2月9日上午9:30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