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指挥员的职责是什么?是否需要把110、120、119接到的信息进行整理,然后进行现场指挥?
伍和员:负责指挥已经到场的消防力量实施扑救。指挥员不一定会了解到报警的具体细节。现在有些地方的智慧消防在建设当中,但是还没有普遍使用。指挥员在很短暂的时间内,不会去在意、了解这些多方面的信息,他的职责是根据失火单位、火势如何、救援力量来组织指挥。
罪名刑责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在辩论环节,公诉人说,“被告人莫焕晶在居民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放火罪、盗窃罪。莫焕晶对如何控制火势事先未采取任何准备措施,即便对本案严重后果持过失心态,依法也应当构成放火罪并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被告人莫焕晶点火的行为是故意的,但造成火灾是过失的,是其不想也不愿意看到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更是其极其反对的。”辩护人认为,对莫焕晶主观故意的判断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结合在案证据,莫焕晶点火是故意的,但对于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她既不希望,也未放任,案发后,被告人莫焕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拨打119明确告知起火地点和有人员被困的情况,且采取找水桶灭火、用榔头敲窗救人、向保安和其他人求助等方式积极救助朱小贞家人,体现了她对发生火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是持反对态度的。
被害人代理律师则认为,“莫焕晶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预谋放火且作案时思维清晰、精神正常,且偷盗、撒谎成性,人品低劣,归案后的供述避重就轻,所提放火动机等辩解不足采信,庭审中无悔罪表现,本案不存在多因一果的问题,物业、消防的问题不能减轻莫焕晶的罪责,假如没有物业、消防的灭火救援,后果将更严重,请求法院对莫焕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查明火灾的完整过程。”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警察在审判法庭门口执勤。视觉中国 资料图 今天(6日)20时57分,杭州保姆放火案被害人林生斌发微博称:晚上收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于2018年2月9日上午9:30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