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16时37分,紫阳县公安局110接到高桥镇裴坝村群众报警称,在裴坝村五组小地名裴家坝处,有人被野猪咬死了。
接到报警后,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令由高桥派出所先期赶往现场保护群众安全的同时,分管副局长带领治安、特警狙击手迅速赶往现场。
经调查核实,该野猪进村,攻击村民,致一死一伤。18时许,县局狙击手到达现场。
此时,野猪正在公路下方的水沟处,公路沿线围观群众达300余人,民警迅速疏散周边群众,狙击手持95步枪,观察地形后,迅速选择了一个距离野猪40米远,适合射击的位置,一枪将野猪击毙。
1月31日下午4时许,陕西省安康市裴坝村发生一起野猪伤人事件,一头200多斤的野猪闯进村庄咬死一人,咬伤一人,野猪被随后赶到的特警击毙。记者获悉,当地经常有野猪出没,但伤人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