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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幼教学历将提至专科 建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2018-02-01 08:41:5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其中,对“师德”重点着墨。针对社会关注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意见》提出,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意见》要求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师范教育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

加强师范院校的建设方面,《意见》从师范生的生源、履约服务期以及招生制度等方面做了规定。

《意见》对师范院校生源做出要求,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

《意见》缩短师范生的履约服务期。此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意见》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

《意见》提出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师范院校评估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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