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中写到,上行锦绣第二届业委会在未取得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选聘物业企业的行为越权,损害了原告,也就是小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要求撤销业委会作出的选聘金苹果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判决时间为12月25日。可如今一个月过去了,物管公司仍未撤场。据记者了解到,由于多名业主不买新物管的帐,已有多月未交物管费和电费,物管公司也因此垫付了一大笔钱。在小区里,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而小区业委会却迟迟不肯露面。
记者电话联系了业委会的主任,可这位主任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清楚,也不愿解释什么,匆匆挂断了电话。在记者看来,作为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桥梁,在法院判定物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业委会应当做的是积极寻找新物业公司,而不是一问三不知,更不应该公开业主的个人信息,若是长时间如此不作为,也别怪业主们罢免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