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公安机关处理到最后的,都是有比较清晰的关系,比如淘宝上刷过一个差评,能查实到攻击者是谁,但也涉及取证的问题。还有更多情况是不清楚攻击者来自何方的。”李铁军说。
相关部门对这类问题进行处理也有法律法规作为支撑。
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潘翔对澎湃新闻分析称,根据《软件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性的内容,也不得利用软件恶意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这是法律明确做出的一个禁止性规定。
“对于‘呼死你’这种恶意骚扰软件,并不是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为任何开发生产销售的软件都必须符合公序良俗,不能用于违法的违规的目的。”潘翔说,“呼死你”软件本质上是通过攻击通讯运营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达到恶意骚扰他人的目的的行为,开发、销售这类恶意骚扰软件是一种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违法违规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潘翔说,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源头入手,管理好软件的开发商,销售商,对于恶意开发销售“呼死你”软件的经营者,应该由工信部门做出处罚,责令他们不得生产销售这类恶意软件,并对已经生产销售的恶意软件采取技术手段,将其功能予以终止。
潘翔还表示,用户既然跟通信运营商之间建立了一种通信运营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本身有义务保障用户免受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对于这种第三方恶意使用“呼死你”骚扰软件攻击用户的行为,通信运营商应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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