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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生被害案维持判死刑 被害人父亲:不接受道歉

2017-11-02 02:54:0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今年5月25日,该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审理,因为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二审宣判。记者获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对于李斯达辩护人提出的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北京高院认为,李斯达到案前已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对其已有明显的针对性,并根据李斯达的行踪,在内蒙古饭店客房将其抓获,李斯达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观行为,不认定为自首。

此外,“特别是在周某某死亡之前对外求救期间,李斯达谎报地址,阻止他人对周某某施救,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且不能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高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所判决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因此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话

被害人父亲

接到求情电话,“我说无能为力”

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案暂告一段落。昨天,记者联系了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10月31日,周父从江苏老家赶到北京旁听了二审宣判,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二审结果满意,并且不能接受凶手李斯达家属的道歉。

“案子已经两年多了,一直在等待宣判”

新京报:案件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周父:嗯,满意。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接到法院通知的?

周父:28日左右收到法院通知说要宣判了,当时书记员给我打了电话。我30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到北京,31日下午1点多的高铁回了老家。

新京报:接到通知的时候对结果有没有期待?

周父:肯定有期待,中间我跟高院有联系,也一直在等着宣判,因为案子也已经两年多了。

新京报:能回忆一下宣判现场的情况吗?

周父:被告人(李斯达)父母和律师都没到场,李斯达现场就是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站在那里等宣判完了就押回去了,没什么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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