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昨日(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部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北京高院审理查明,上诉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某某(女,殁年22岁)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李斯达因工作、生活不顺,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3时许,将周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切、划周云露的颈部,造成周云露颈部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该案于2016年12月31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斯达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李斯达当天表示上诉。
该案昨日二审宣判,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于今日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面对凶手已经麻木,只能用法律制裁。
新京报:昨天案件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周父:嗯,满意的。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接到法院通知的?
周父:28号左右收到法院通知说要宣判了,当时书记员给我打了电话。我30号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到北京昨天下午1点多的高铁回了老家。
新京报:接到通知的时候对结果有没有期待?
周父:肯定有期待,中间我跟高院有联系,也一直在等着宣判,因为案子也已经两年多了。
新京报:能回忆一下昨天宣判现场的情况吗?
周父:被告人(李斯达)父母和律师都,没到场,李斯达现场就是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站在那里等宣判完了就押回去了,没什么动作。
新京报:整个过程中李斯达有没有表态?
周父:没有任何表态,表情比较呆板。
新京报:一审的时候,李斯达在庭上也全程面无表情,你当时说难以接受。这次面对他的状态呢?
周父:我也麻木了。跟这种恶魔没办法生气,只能用法律的手段来制裁他了。
新京报:从案件一审宣判到现在,跟李斯达家属有过接触吗?
周父:他父亲给我打过电话,大概是二审宣判前一个多星期。我接了,没说几句话就挂了。他说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饶他一死,我说无能为力,我就挂断了。从一审宣判到现在,联系过两三次吧,(电话)我有的接了有的没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