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行为“没那么简单”
有汽车销售从业人员表示,现在4S店日子不好过,不靠热门车型加售套餐和保险赚点钱,日子更难过,并且大部分车型都是在低于指导价优惠卖,“不这样,降价部分谁给我们补损失?”
但有购车者不平,大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啥要在购车时“任人宰割”。也有购车者表示,4S店应该靠实惠的服务吸引购车者,不能只做一锤子买卖。
记者就加价搭售行为咨询部分品牌官方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是,指导价只是厂家给销售商的“指导”,并不是强制性的定价,而销售商的体系相对于厂家是独立的,厂家无法左右销售商的行为,对此他们也无能为力。
有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4S店直接加价或变相加价搭售的行为,其中的重要因素是紧俏车型在产能尚未全开之前,供应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产能问题并不是长期加价的借口,对于一些已经上市两三年的车型还在加价或变相加价售车显然应当受到监管部门更多关注,查明其到底是“产能受限”无可奈何,还是“饥饿营销”追求最大利润。
吉林省良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爽表示,销售方强行搭售保险、服务等不仅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对于类似行为,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但记者咨询有关部门发现,其实际执法力度远远不够,甚至主管部门自己都不清楚责任,使市场乱象无法根治。长春市商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类现象应该去工商部门反映,并表示商务部门没有执法权,没法进行管理,但以后会“更多关注”。
长期观察汽车市场的汽车媒体从业者王子重建议,对于加价提车等现象应该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尤其要对超出指导价部分是否正常纳税并接受监管作出细化管理规定。同时,业内人士建议,有关方面也应该对汽车的市场指导价作出更细化的效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