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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仲裁委裁决 北京一4S店被强制执行腾退

2017-07-27 16:36:1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不履行仲裁委裁决 北京一4S店被强制执行腾退

本报讯(记者张宇文并摄)因未履行北京仲裁委的裁决书,北京一家马自达4S店被强制执行。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执行法官来到昌平区回龙观,对在此经营的该4S店采取腾退措施。虽为“强执”,但因法官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顺利完成。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被执行人为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该案的承办法官郭杰告诉记者,本案申请人曾于2003年将该地出租给被申请人,用于开设4S店。“这块经营用地为待征绿化用地,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就导致了当事人双方所签的租赁合同部分无效。”

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2016)京仲裁字第0809号裁决书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3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关于专营店用地租赁的约定无效;被申请人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60日内将依据上述合同取得的经营用地返还申请人。

但是,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今年1月4日向北京一中院申请执行。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近30人来到这家4S店。被执行的4S店面积为4650平方米,分为室内和露天两部分。4S店门口挂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法院判决我店搬迁,同时,也判决申请执行人赔偿我店900多万搬迁赔偿款。我店同意搬迁,先请求法院立即执行申请执行人对我店的赔偿款。”法官告诉被执行人律师,这是另外一起案件,和今天的强制执行无关。

“现场人员请听好,15分钟内,大家撤离现场,开私家车的也将自己的车开走。”拉起警戒线后,执行法官手持扩音器对现场人员喊话,责令被执行方工作人员收拾个人物品离开并关闭电源、火源。

被执行方工作人员配合法院工作撤离后,执行法官又引领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查看现场,并确认各设备情况,制作谈话笔录由双方确认签字,申请执行人接管现场,接下来的15天内,被执行人同意配合其腾退工作,该强执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卢书敏 CL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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