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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霞浦一卡车当街运送鲸鲨至饭店切割出售

2017-09-06 09:06:2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9月4日、5日,有网友@Bluegood在微博发布若干视频及照片称,福建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上有一辆车牌为闽ADC379的卡车运载着一头被捕获上岸的鲸鲨在街上行驶,这头鲸鲨被运往当地的一家饭店内被切割出售。

自9月4日消息发布后,得到不少网友关注,其中一名ID为@在路上的北北的网友随即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举报,最终电话联系到了执法队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当地渔政已经联合公安介入此事开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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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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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在路上的北北微博

据@福州海洋与渔业官方微博9月4日回应称,经初步了解,此事发生在宁德霞浦县三沙镇。得到信息后,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和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并将案件移交霞浦县公安局查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执法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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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福州海洋与渔业官方微博

鲸鲨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5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易危(VU),《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鲸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相关条例,捕获鲸鲨后应立即放生,即使死亡,也应当上报有关部门;如果确定渔民捕获并贩卖了鲸鲨,渔民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5日,@BlueGood在其个人微博声明发布上述消息的来龙去脉,并汇总了鲸鲨被捕捞上岸后运至霞浦县三沙镇一饭店内切割的相关视频。@BlueGood称,鉴于很多网友询问相关情况,就对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进行说明。

“昨天(4日)下午在潜水员群里有朋友发了一堆照片和视频,显示有一辆车牌号为闽ADC379的车正在运输鲸鲨,了解了下来源,拍摄地点是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三沙镇,视频和照片是他朋友发给他的,他朋友是这个镇上的人。

鲸鲨日(观察者网注:8月30日为“世界鲸鲨日”)刚过就看到明目张胆的运输鲸鲨,有点气愤,所以发了条微博。微博不能视频和照片一起发,就只简单的发了几张照片,没想到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之后群里的朋友和微博的网友又发给了我一些后续的照片和视频,显示鲸鲨在一家饭店被切割。几位网友证实是三沙宏发酒店。

很多网友@了相关部门,另外有一些网友拨打了相关的举报电话,昨天我也拨打了宁德的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对方表示已经接到多起举报,正在介入调查,今早@福州海洋与渔业也发微博表示正在查处。

以下是运输和切割视频,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运输视频来源于“爱霞浦”这个微信号,其他的都来源于微信群和微博网友。另外可以查看@在路上的北北最新的几条微博,里面也有一些视频照片还有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截图来自@BlueGood微博

被捕捞的鲸鲨/图片来源见水印

另据@在路上的北北4日晚在微博称,“当地网友说上午在鱼排捕获是它还活着,被拖到岸上放血而死,再被切开后以三万块价格卖给宏发酒店。我联系了当地渔政,被告知已开始调查。希望,真正的罪犯被依法对待。”

截图来自@在路上的北北微博

9月5日,@在路上的北北连续发布数条微博详细说明了与三沙镇当地网友沟通及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详细情况,并公布了相关举报方式。

图片来自@在路上的北北微博

截图来自@在路上的北北微博

对于网友的关注与举报,福建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官方微博@福州海洋与渔业9月5日公开回应称,“9月4日晚收到微博消息,网友@BlueGood发出4张照片,显示有车辆正在运送被捕捞上岸的鲸鲨。经初步了解,此事发生在宁德霞浦县三沙镇。得到信息后,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和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并将案件移交霞浦县公安局查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执法和宣传工作。”

截图来自@在路上的北北微博

观察者网在@福州海洋与渔业官方微博及@霞浦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留言咨询相关进展,截止发稿前未获得回复。此外,观察者网致电霞浦县公安局,对方接线员给了一个联系方式,但拨打过去后无人接听。

不过,观察者网在@在路上的北北的微博留言中发现了一条网友留言,称据认识的霞浦县政府工作人员透露此事已作出严肃处理、属刑事犯罪。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关键词:鲸鱼鲨鱼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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