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民介绍,萍乡是典型的江南山地丘陵城市,城区被山体围绕,境内地势比邻县市高,又地处赣湘水系的分水岭,既留不住水、也排不出水,造成晴时旱、雨时涝的现状。“如何破解这些水的困扰,是萍乡自身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选择萍乡试点的主要原因之一。”刘民说。
根据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萍乡市被定位为“构建符合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对萍乡来说,就是要恢复城市水系统的‘弹性’,破解江南煤炭资源枯竭采空型城市对暴雨径流的调控能力不足、蓄水能力不济、排洪排涝不畅的现有城市短板问题,并探索出一条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子。”萍乡市委书记李小豹说。
改造规划先行
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机制,先后出台7个规划和3项标准
出于对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求,试点伊始,萍乡市就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萍乡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从市财政、规划、建设、水务局抽调4名副局长与原单位脱钩,任专职副主任,同时从全市选调18名人员集中办公,目的是为了规避缺乏统筹的跨部门协作难题,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机制,以此实现实体化运作和常态化管理,保障实效。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为做好海绵城市改造工程的顶层设计,萍乡市选择采取“用资金买模式”的办法,引进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单位,先后制定出台了《萍乡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萍乡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萍乡市中心城区水系规划》等7个规划和《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等3项标准和导则,为海绵城市的建设、落地提供了详细、规范的指引,并明确了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即日降雨量不大于22.8毫米时不产生径流。排水防涝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暴雨不成灾,城市防洪标准为萍水河主河道50年一遇洪水设防。
在有关领导高位推动、机制体制理顺、政策措施健全的多重保障下,萍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迎来了“加速度”。
巧破资金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