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12岁以下提供注册租赁服务
每120辆共享单车配1名运营维护
对于共享单车企业,《指导意见》作出了严格规定。
企业投放共享单车,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还应当符合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保障城市公共空间需求,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主管部门发布的监测报告,合理、及时调整互联网自行车的投放规模、投放数量和投放区域。
对承租人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
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侵害承租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组建运营维护队伍,做好车辆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运维人员配备标准为:每投放120辆共享单车,配备1名运营维护人员。
企业如采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委托第三方集约化网格化管理团队管理车辆停放,并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可适当降低运维人员配比,但不得低于每200辆车配备1名运维人员的标准。
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通过购买、租用等方式在非公共区域(如住宅、仓库、商业地产等区域)依法自行设置维保、调度场地,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维护和调度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排除安全隐患。
企业应向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接入,全面提供车辆编号、运维人员、用户黑名单等数据。更新车辆前,应将拟注销车辆编号和拟投放车辆编号数据提交监管平台,方可投放。
押金预付金应和自有资金隔离
押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人
共享单车监管过程中,企业既要负起经营管理责任,还要把控风险。
企业应确立民事赔偿机制并向社会公示。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企业收取押金、预付金,应与自有资金严格隔离,并在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向承租人收取的预付金,仅能用于支付租赁自行车所产生的租金。
企业应建立并告知用户押金、预付金退还制度和退还流程。退还押金、预付金时,不得要求承租者额外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收取费用,资金应在承租人提出退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至承租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