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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青海首张巨额“反恐罚单”

2017-09-02 10:15: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8月29日,西宁市城中区某四星级宾馆收到西宁警方对该宾馆罚款10万元,对宾馆直接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青海省首例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违法企业作出的罚单。

今年2月16日,该宾馆因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5月18日,该宾馆再次因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公安机关查处,作出行政罚款处罚。8月28日,该宾馆在西宁城中分局例行检查时,又存在一证多人入住的违法行为。据此,西宁警方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宾馆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并对宾馆直接负责人罚款1万元。

据介绍,“反恐罚单”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被处罚人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若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的,就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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