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在积极善后
钟女士表示,公司管理层正在开会,商定如何在流程上把控,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同时,公司法务部门正起草相关文件,要求陈女士的老公承诺妻子出院后不再从事家政行业,也不能去骚扰当事雇主。
钟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这件事情,也承认在这件事情负有相应的责任。公司愿意给予梁先生一定额度的赔偿金,并退回所收定金以及服务费。
保姆家人:我们也有无奈
在南都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当事保姆陈女士的丈夫也道出了自己的无奈:“病情确实有隐瞒。但家里有好几个孩子要养。不是因为孩子,谁愿意去隐瞒病史?”
网络配图
梁先生对于家政公司的赔偿方案却并不满意,他认为当事家政公司并没有明确其在这件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对于如何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公司并没有明确表态。
律师说:家政公司要担什么责?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认为,如果家政公司跟雇主建立的是一种家政服务合同关系。那么家政公司有义务保证提供的家政服务是安全的。不管保姆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也不管家政公司知不知情,若是保姆给雇主家造成损害,家政公司都应对相应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家政公司跟雇主建立的仅仅是一种介绍关系、居间关系,家政公司若没有过错,那么他没有责任。
如果说家政公司明知道保姆患有精神疾病,且保姆对雇主家庭造成损害,那么家政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