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生前家庭纠纷导致无法火化
根据国家规定,殡仪馆必须有死亡证明和遗体储存协议书才能火化遗体,但很多家属长期弃管遗体,不是因为死亡证明、遗体寄存协议已经丢失,就是不主动配合殡仪馆处理。
一名祖籍外省的逝者遗体已经超期很久,其死亡原因是酒后冻死,几年前,工作人员曾与其妻子沟通催促火化,逝者妻子态度十分强硬。妻子认为丈夫生前把家扔了,只顾自己享乐,所以她说:“我不管,爱咋地咋地!”可两年后,这名逝者的兄弟姐妹竟主动找到殡仪馆,想要将逝者火化,以便办理土地补偿款。好不容易碰上了主动来火化遗体的,但两人手中没有死亡证明和遗体寄存协议,最终殡仪馆无法按他们的要求火化遗体。
按照每具遗体每天35元寄存费计算,一年是约1.28万元,十年就是12.8万元,文官屯殡仪馆大量陈年超期遗体占用着庞大的社会公共资源,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开销。而这种超期遗体在沈阳很多殡仪馆都有,这种情况已经成为殡葬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