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结婚与办婚礼并不是同一个时间,外人看来,两人结婚是以婚礼为标志,而从法律意义上讲,领证之后才是结婚。离婚也是如此,虽然在一起生活,但只要是办了离婚证,两人就不再是夫妻。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调查发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在不少家庭出现,这样的家庭存在着诸多的隐患。
6月29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一起刑事案件。前夫当街杀死前妻,为啥会出现如此极端的结果?
离婚10年他们生活在同一房子里
张玉光(化名)与罗欣红(化名)10年前因为感情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6岁,归妈妈罗欣红抚养,房子也给了女方。
当时张玉光的经济条件不好,没有房子住,于是提出住在两室中的一个屋,过“离婚不离家”的生活。罗欣红也同意了,她觉得毕竟孩子还小,刚上小学,离婚的事不想让孩子知道,所以“爸爸”在家,孩子就不会觉得这个家有什么变化了。
他想复婚她却想要再找新对象
10年的光阴,两人在一起经历了很多感情上的反反复复,但是始终也没有再婚。张玉光认为,虽然因为感情不好办理了离婚手续,但那是假离婚,这么多年一直在一个家里生活,况且还有孩子,就差那张纸,其实也还是夫妻。
张玉光提出要跟罗欣红复婚,但罗欣红没有答应,她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再找一个,张玉光尽管有了些改变,但本质是难以改变的,她宁可自己过也不会跟他复婚。在一个房子里生活,只是出于对孩子的考虑,让孩子感觉到父爱。
孩子渐渐大了,2年前,罗欣红开始找对象了,张玉光对此很敏感,在他看来,这是媳妇出轨了。
留下遗书我可能会采取极端行为
张玉光受到了很大刺激,他曾在家里写了遗书给孩子,告诉孩子:“你妈有第三者了,我可能会采取极端的行为,一旦有什么不测,把我支付宝里的钱取出来。钱全部给你。”上面还写下了支付宝的账号和密码。
一天晚上,张玉光的两个朋友来了,他让罗欣红陪他一起跟朋友到楼下喝酒,喝完酒两个朋友刚走,罗欣红接了一个电话,张玉光一听是“对象”打过来的,就气不打一处来。罗欣红说:“我们都离婚了,我处对象有什么不对?一会他就过来,我跟他走。”张玉光不同意,冲动之下,操起路边油条摊儿的炊具,当街杀害了罗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