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麟介绍,6月22日僵持期间,自己曾提出工作人员留在收费站,解决缴费纠纷问题,让货车先行离开,但遭到拒绝。“因为藤椒很容易坏,耗不起。”最终,僵持持续到下午3点,经多方协调,收费站同意放行。
后经清理,有1万多斤藤椒损坏,损失6万多元。“这笔费用公司肯定不会承担,农户正在找收费站讨说法。”
B回应
收费站:过去不是不收而是收不下来
洪雅北收费站王姓站长介绍,根本不存在因为换了管理人员,而政策变化的问题。“过去一直就该收,也想收,但是收不下来。”王姓站长说,过去就因为藤椒车收费的事,多次发生群体性事件,司机等人各种威胁,堵车道,收费站被迫放行。
王姓站长说,藤椒是否收费,不是收费站说了所,也不是司机说了算,而要看国家政策。收费站绝不存在故意刁难椒农的问题。“你可以了解其他地方的收费站,藤椒车肯定要收。大家都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该收就收,不该收绝对不收。”
王姓站长还表示,网传收费站工作人员打人,完全是子虚乌有。反而是椒农把藤椒抛洒在车道上。“我们三根车道,他们就占用了两根,都有视频为证。”
省高管局:藤椒不在目录不适用减免政策
6月22日晚9点28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四川高速”置顶公告,发布调查声明:藤椒不在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不适用“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微博称,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及《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微博表示,文件明确: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2010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藤椒不在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不适用“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