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此前有乘客开滑梯被判赔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有很多关于乘客私自打开舱门和应急滑梯的事件报道,但似乎航空公司起诉索赔的案例并不多。张起淮表示,前些年,国内航空公司对此类事件处理没有形成主张赔偿的法律意识,这类问题需要航空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案件审理过程比较繁琐,不少公司怕麻烦也就没有积极主张;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例也比较少。近几年,随着专家学者、律师的不断呼吁,航空公司开始对此类行为提出索赔并付诸诉讼,并且随着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航空公司的赔偿维权案例也会越来越多。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3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擅开飞机应急舱门案当庭宣判,认定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为人民币3.4万元。而2015年1月,在西部航空PN6272航班上擅自开启应急舱门的旅客,承担了人民币3.5万元的经济损失。
涉事飞机
去年3月25日,南航CZ3456航班上,一名乘客打开应急滑梯,导致航班延误。随后,这名乘客被机场警方控制,接受进一步调查。
航空公司提出索赔,可以有协商、和解、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航空公司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条件包括:第一,航空公司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需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张起淮表示,如果旅客违法违规打开应急滑梯的行为造成航班延误,其他旅客就因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先行向航空公司主张。航空公司可选择是否向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旅客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