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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擅开飞机滑梯被拘12天 厦航:损失最低10万(4)

2017-06-14 01:55:1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航空法学专家张起淮表示,旅客擅开飞机应急滑梯带来的损失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危害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第二,修复滑梯等工作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损失以及给其他旅客带来的不便和损失;第三,造成航班延误,扰乱航班正常秩序。

2擅开应急滑梯或担民事刑事责任

张起淮认为,对于擅自拉开应急滑梯的行为,我国《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对此都有相关处罚、赔偿和惩戒规定。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航空器内禁止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禁止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此,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外,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向涉事旅客索赔。

航空安全与法律专家刁伟民律师告诉探员,乘客擅自开启飞机应急滑梯,根据情节轻重,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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