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还称,太白路立交西南角印象城门前的广场上,每到晚上就特别热闹,尤其一到夏天很多人都在广场上纳凉和跳舞。“这里也是宠物狗的聚集地,很多市民一到这里就把狗绳解开,让狗随意撒欢。”
5月23日晚7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太白路立交西北角,刚进入印象城广场,就看到一名女士牵着一只大型犬在购买鸡排,就在她付完账等待时,又过来几名女士前来购买,这只犬立即转身嗅闻其中一名女士,狗主人立即将狗拉到一边。广场内,有不少市民在此锻炼身体,还有多只正在撒欢儿的小型犬。一位市民先是把一蓝色小球扔出去很远,然后有只狗就跑过去追赶扔出去的小球。宠物撒欢儿的过程中,一些来此锻炼的居民纷纷躲避。
在广场里还能遇到一些小狗,虽然体型不大,但跟在人身后不停地嗅着,部分市民被吓一跳。广场内还有很多大人带着小孩,记者看到一男孩正在乱跑时,爸爸告诉他:“这有狗,要小心一点,不要乱跑。”
一位纳凉的市民称,这里一到晚上遛狗的人很多,“之前我带着2岁多的女儿正走着,一只大狗想要扑向我娃,我赶紧把女儿抱了起来,太危险了。”
随后,华商报记者穿过太白路立交往太白南路走,截至当晚9时许,华商报记者在太白路立交周围共看到21只狗,其中有两只大型犬,约有一多半的狗未拴狗绳。
碑林及雁塔限养办:尽快去现场查看处理
5月27日,华商报记者将太白路立交西南角广场内狗不拴绳的问题,反映至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去现场查看处理。
随后,针对太白路立交二环以南遛狗不拴绳问题,公安雁塔分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此类投诉他们也接到不少,会立即派人员进行巡查处理。
规定
禁止携犬进入广场公园步行街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公共汽车、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等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每只犬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携犬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市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