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祁同伟厅长”帮忙
在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值班室,民警通过口呼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16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一倍多,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涉嫌醉驾男子姓陈,42岁,余姚市人,目前在宁波一家超市上班。
昨天上午,在交警队询问室,交警问起陈某是否记得说过找“祁同伟厅长”帮忙的话。陈某表示根本不记得了,可能是开玩笑瞎说的,不过还给电视剧点了个赞,“前段时间播放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十分精彩,非常好看。”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已被刑拘
据陈某交代,当天晚上7点左右,他陪同爱人汪某和一帮小姐妹在南部商务区一家川菜馆聚餐。其间,他喝了3瓶大瓶装的啤酒,同时还喝了一两左右的果酒。两个多小时后,聚餐结束。离开饭店时,爱人坐上小姐妹的车子走了,而他自己因为单位有事,就驾驶现代回单位。不承想在行车途中,竟一头撞上黑色雷克萨斯轿车的尾部。
根据相关规定,醉驾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当事人依法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此外,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肇事的,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当事人必须自掏腰包;如果是对人员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刑事案件的,还将被进一步追责。
目前,陈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