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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轧死居民 自称“不是故意”曾倒车开向被害者

2017-05-18 02:42:3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讯昨天上午,三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醉酒驾车的李某想进入一个工地,和在工地门口索要扰民费的居民发生冲突,其中59岁的居民万某三次躺倒在李某车前,阻挡其入内,最终被李某驾车轧过死亡。

但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李某否认自己知道对方躺在车前,称自己并非是故意。其和辩护人均主张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

儿子受审父亲出庭辩护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案被告人李某曾分别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并因殴打他人、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多次被拘役和拘留,此次又被控故意杀人。李某已退休的父亲则坐在辩护人席,作为代理人之一为其辩护。

检方指控,去年7月1日晚9时许,李某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公馆西区工地南门,因琐事与万某发生口角,后驾驶奥迪车从万某身上轧过,造成对方当场死亡。经鉴定,万某符合汽车碾轧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作案后投案。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指出,李某此前因危险驾驶吊销了驾照,之后还曾再犯,案发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18mg/100ml,属“屡教不改应依法严惩”。记者查询相关规定发现,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醉酒驾车。

“我不懂什么罪,但是我就认为我不是故意的。具体什么情况法院判。”李某承认肇事但是不认可指控罪名,称自己轧过去时才知道车下有人。李某的父亲也进行了数十分钟的辩护,分析称李某身材矮小且驼背,处于“盲区”没有看清对方,但对于李某酒后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做出解释。

被告人案发前喝10瓶啤酒

记者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案发时万某和邻居在工地门口维权,索要扰民费。驾车进工地“找活儿干”的李某称,案发前他在家门口小卖部喝了10瓶啤酒,看到有人堵在门口不让进,于是引发争吵。

“这个人满身酒气、骂骂咧咧的,看我们不让进,他还下车揪我头发让我起开”,维权居民赵先生回忆,李某被大家劝开后,又和一旁的万某吵了起来,“老万就躺下不让进工地,他就下车用脚踢老万头和身体,老万也起来踢男司机”。

赵先生称,李某的车先是停在距离躺在地下的万某约一两米处,然后突然倒车,退到两三米距离后突然向前加速,从万某身上轧了过去,后来自行开车离开。“他是先倒了车再突然加速,跟普通开车不正常。”赵先生说,万某被车带出两三米远,腿部被轧断,趴在地上没有知觉。另据了解,死者万某生前并没有家庭,死后也没有亲属认尸。

关键词: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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