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为了拆迁时多拿补偿,与妻子假离婚,又与同样假离婚的张女士假结婚,然而最终拆迁补偿并没有如愿多拿,而前期支付给张女士2.5万元的“合作款”,张女士拒绝归还。近日,王先生向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杨桥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
原来,王先生所在辖区改造拆迁,其听闻政策要按家庭人口计算补偿房屋面积,决定通过假离婚再假结婚的方式多拿拆迁补偿。经过他人介绍,王先生找到了同在一家棋牌室打牌的张女士,承诺先支付2.5万元“合作款”,条件是张女士与其办理结婚证,然后待其拆迁补偿拿到手后再支付张女士2.5万元。张女士见利心动便同意与王先生假结婚并与前夫一起和王先生签订了“合作协议”,这样双方各自与原配迅速离婚,次日便登记结婚,王先生也兑现承诺先期支付给张女士前夫2.5万元。
可惜事与愿违,因为各种原因,王先生并未多拿一分拆迁补偿,对于张女士的婚姻也心存退意,张女士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认为自己已配合王先生办理了结婚证,2.5万元的“合作款”系自己与前夫应得的,无需退还,且该款是打给张女士前夫的,张女士本人分文未得,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本案中王先生与张女士之间毫无感情可言,甚至可以说是陌生人,仅仅是为了财产利益登记结婚,自作聪明,妄图钻国家政策的空当,在意图破灭后果不其然的因为利益问题而起纠纷,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蔑视,更是对善良风俗的破坏,不仅有违我国伦理道德,更有违法律,得不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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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想买二套房的人,动起了歪心思。只要协商离婚离成了,就多了一个买房的指标,到时候房子买好了,再去民政局复个婚,一切难题得解,不仅多个买房机会,首付还要少蛮多。
只是这算盘打得好,风险也很大啊!
武汉一男子李文(化名)也悲催了,遭遇了“假戏真做”的尴尬事。为了买二套房,刚刚离婚没多久,老婆跑了,“假离婚”变“真离婚”。
昨天,男子李文来到武汉市妇联求助,希望能够挽回与前妻的婚姻。李文说,上个月武汉限购再升级,前妻周丽(化名)主动提出买房设想,“她当时说,手上的闲钱放着也是放着,就当做个投资。”李文本来就有买房打算,于是很快同意周丽的建议。
根据当时的购房政策,两人如果想买二套房,首付要交五成以上,但两人手头并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周丽提出“假离婚”,买了房之后,再复婚,还逼迫李文签下协议,如果“假离婚”期间,李文变心,要支付周丽30万元。看着周丽这架势,李文很安心,“我当时想,她肯定是怕我变心。”
没想到,形势远远超乎李文的预料。两人协议离婚后不久,周丽与初恋男友走到了一起。李文多次找到周丽,希望能够复婚,但是周丽不为所动。
因为是“假”离婚,签字时,两人并未对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做详细协商。如今,孩子由外婆带,李文进不了家门,家里的银行卡都在周丽手中,“现在看来,她是蓄谋已久的,她婚内有情夫,属于婚姻过错方,可事实却是我被净身出户了,这不公平!”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点评,《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说:这个离婚证是不假,但当时离婚是假的!她的官司能打赢吗?打不赢。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只要离婚是双方当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就是合法的。案中李文和周丽离婚已成事实,如果双方当时未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进行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律师提醒法律上从来没有“假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谓的“假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然而,有人却心存侥幸,最终后悔莫及。
弄假成真会导致人财两空
因为是“假离婚”,双方都心照不宣,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往往考虑得简单,会出现夫妻共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这种状况下,如果未能复婚,净身出户一方将很难推翻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的“不合理”协议,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而且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因“假离婚”而弄假成真,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的案例并不鲜见。
“假离婚”前,双方协商签订“假离婚”协议,能否保障双方权益呢?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感情保证、协议,都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是无效的。因此对于复婚保证书的“假离婚”协议均是无效的。
对于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的效力,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效力要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落得人财两空。
“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
一旦登记离婚,相互之间就没有了夫妻财产的继承权。如果一方不幸离世,在法律上另一方也无法继承财产。
总结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假离婚同真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致,切不要为了房产等利益而破坏了原本长久的承诺,提醒各位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