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老人住院坠床致死 24小时护工该担多大责任?(2)

2017-05-15 16:09:3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如何证明罗老太太自行下床?显然只听护工的一面之词是不行的,公司还拿出事发后的医院病历,其中记载着,罗老太太“未呼叫陪护人员的情况下下床如厕导致坠床。”公司坚称,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不承担责任。

老人坠床真相成了不解之谜

事发时,没有其他证人或监控录像能还原真相。老人到底是未叫护工自行下床,还是护工疏于护理导致老人坠床?医院的记载又是从何而来,如何得出的呢?

对于这份病历,法院并没有采信。法院认为,患者坠床前是否呼叫陪护人员这一关键事实明显不属于医院专业诊疗认定范畴,医院对此事实认定并无特殊的专业认定权限。而且健宫医院作为被告一方当事人,没有合理解释自己如何作出老人没叫护工而坠床的记录,也没有相应的证据。

事实上,老人坠床到死亡这段时间,并没有患者本人或其陪护人员或其他事发在场人员关于事发细节陈述的记载。因此,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清患者坠床前是否呼叫陪护人员,也无法确认在患者坠床前其陪护人员在合理的范围内审慎看护患者。

这就意味着,老人坠床的真相成了不解之谜。在这种情况下,护工公司还要不要承担责任?家属要求医院和护工公司赔偿,该如何证明自己的主张?

无法证明尽到义务护工公司赔偿9万

法院认为,家属与护工公司签订有偿护理协议,约定由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24小时专人生活护理,因此护工公司对患者住院期间日常生活安全负有相应的保障义务。

罗老太太是住院治疗的高龄老人,其护理人员应当尽到专业的审慎护理义务。虽然双方的护理协议中有免责条款,但罗老太太坠床前是否叫护工、护工有没有审慎看护患者无法查清。而护工公司是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护理单位,应当对其尽到审慎专业护理义务的事实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

所以,护工公司无法证明尽到义务,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对于医院是否担责,法院认为结合患者坠床时间、护工公司提供的护理内容及性质等因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健宫医院在患者坠床受伤直至最终死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因此健宫医院不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护工公司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法院判决参考了司法鉴定的意见。

关键词:老人护工坠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