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海口夫妇赌枭涉案7.5亿元 开卡宴堂妹成"挡箭牌"(2)

2017-05-15 09:30:59  南海网    参与评论()人

在“海口导”的犯罪团伙中,吴某梅(现年44岁,海口人)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是蒙某导的小姨子。为了避免与太多亲属发生直接联系,蒙某导将吴某梅介绍给同学陈某做下线。吴某梅从陈某处取得赌博网站账号、密码后,在自己住处并租住房屋,发展下线从事网络赌博投注活动。而在作为陈某下线的同时,吴某梅与姐夫蒙某导通过境外聊天软件频繁联络,两人控制的赌博资金账户也存在赌资往来。

据悉,蒙某导平时生活奢侈,住在海甸岛荣域,开的是卡宴。

案发后,其妻外逃到国外。

铺就大赌网

妻子小姨子全卷入辐射多市县涉案7.5亿元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蒙某导等16人提起公诉。经查,从2013年开始,蒙某导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海口市美兰区为据点,以网名为“宝鑫源”、“0898”及5677135.com等非法赌博网站为依托,参照国家七星彩开奖结果中的4位数、3位数、2位数为开奖结果,非法组织“四定位”、“三定位”、“二定位”等网络赌博活动。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与网络赌博,达到扩大非法收益的目的,蒙某导招募相关人员担任赌博网站的下级代理,给予不同级别的下级代理人以一定比例的赌博资金返利和网站管理权限,以此激励下级代理继续发展下线;各级代理又在各自的赌博网站管理权限内,继续发展各自下线,不断吸收会员参与赌博。

为了更好地管理非法赌博网站,蒙某导以其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团伙。该团伙以蒙某导、吴某菁(蒙某导妻子,在逃)为总监,蒙某(蒙某导堂妹)、林某为各自下线的联络管理人,陈某喜(蒙某丈夫)协助进行非法资金转移,形成以海口市为中心,向海口、琼海、文昌等地辐射的网络赌博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形成后,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以下级代理为主发展会员吸引群众投注,涉案资金高达7亿元,犯罪情节严重。

为了逃避打击,该犯罪集团收取赌博资金后,使用大量以他人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转移,且不断变更赌博网站的网址。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蒙某导、蒙某、林某、陈某喜、陈某等16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发展下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蒙某导应当对本案全部的犯罪事实及数额负责,即对其直接接受的赌资及其招募发展的下级代理的全部犯罪事实及所接受的赌资负责,本案赌资合计7.5亿余元,由蒙某导承担责任。其他被告人分别对其本人及其发展和管理的下级代理的犯罪事实及数额负责。

2017年4月25日,美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蒙某导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余被告均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到50万不等。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海口毒枭卡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