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韩女士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进行了投诉,协会监理前往现场查看后,表示“确实不符合规范,没法交工”,协会可出面协调。5月3日,工作人员回复称,“房屋确实存在大面积漏水情况,但协会的管辖职能只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单位的制约力不强,与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称最高赔偿8500元,其他一概不认。”
5月12日,四川在线记者致电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核实,工作人员杜先生表示,监理确有去过现场,发现装修公司存在改造水管的现象,“但双方各执一词,也不好协调。业主如果不认可装修公司的答复,就只能走诉讼流程了。”
“骑虎难下”的韩女士很是为难,“但不想这么就算了,虽然走诉讼流程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但为了避免其他人被坑”,她最终走上了诉讼道路。
律师说法:装修期间房屋漏水,责任如何鉴定?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福佳认为,业主应该一并追究搜房网的责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鉴定,明确事实依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认为,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装修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装修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在装修未结束而存在房屋漏水问题,业主起诉后应向法院提交合同等相关证据,如果根据合同约定能够证明房屋漏水属于装修公司责任,装修公司应承担装修质量方面的义务;如果根据合同无法认定是谁的责任,业主可向法院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以确定责任方。
至于出现的“假合同”,陈逢逢律师建议:业主可将搜房网、装修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为搜房网作为给业主提供装修公司信息的平台,应严格审查装修公司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资信及能力;同时根据业主陈述,搜房网与装修公司之间存在合同,而且业主认为该合同上出现伪造其本人签名。如果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合同无论搜房网与装修公司如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伪造业主签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伪造签字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业主可以将搜房网和装修公司一并起诉,由法院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的过错责任。”
同时,陈逢逢律师针对市场上装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个严把关”作为业主装修方面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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