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孙某患有肺气肿、下肢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延庆公安分局决定在孙某居住地对其执行监视居住。2016年11月23日,孙某在延庆一家养老院取保候审。
根据法庭记录,今年1月5日,法官亲自到养老院将起诉书送达。2月10日,该案也在该养老院开庭审理。
“我不是故意想杀死老伴儿”
“我俩关系以前挺好的,后来我腿摔坏了,她对我就不好了,盼着我死。”孙某说话很慢,口齿有些不清,耳朵也背,法官问话经常要重复很多遍。
对于案发原因,孙某说当天因为郭女士不好好照顾他,他很生气:“当时都过了中午饭点了,她才回来。我问她去哪了,她说出去吃饭了。我说我还没吃饭呢,她说她不管。这不是她第一次不给我做饭了,我很生气,我腿又动不了,就抄起身边的拐棍打了过去,没想到结果会这样。”孙某说他用拐杖打了妻子,先打身上,后来郭女士倒地上了,就打了她的脑袋。
“打完人后我不想活了,想摸电线、上吊,后来被孩子们拦住了。”孙某说,“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死老伴儿的。”
庭审中,孙某辩护人认为,孙某虽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存在老人主观没有恶意、双腿残疾不能自理、认罪态度良好等依法从轻处罚情节;目前子女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明确表示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某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照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