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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北京早高峰地铁被挤致残 乘客获赔26万

2017-04-06 11:33:1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2014年1月15日,56岁的乘客刘先生早高峰在天通苑北站乘坐地铁5号线被挤撞致四级伤残,于是他以地铁运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为由,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90万余元。昌平法院近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两家地铁公司赔偿刘先生医疗费等共26万余元,并要求二家公司在早高峰时段应采取有别于其他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

乘早高峰地铁被挤致残 乘客获赔26万

乘早高峰地铁被挤致四级伤残的刘先生坐着轮椅出庭。《法治进行时》视频截图

被挤昏迷后四肢瘫痪

家住昌平的刘先生称,2014年1月15日7时许,当时56岁的刘先生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准备乘车。刷卡进站后,刘先生排在车门上车口的第三位,在车门打开瞬间,因后面乘客快速向前拥挤上车,瞬间将原告挤至车内,撞到对面车门,致使他疼痛昏迷。

刘先生称,事发时他被撞晕在车厢内,醒来后听到车厢内有乘客叫嚷“有人摔倒”,列车行驶到立水桥站时,地铁站管理人员才将刘先生抬出,后其被救护车送至999急救中心救治。经999急救中心抢救治疗5天后,刘先生被送往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后经诊断伤情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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