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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乱象:3年至少52位明星被代言(1)

2017-02-27 11:00:37    澎湃  参与评论()人

52位维权明星:

金巧巧林心如李湘柳岩李小璐秦岚蒋文丽温兆麟贾乃亮马思纯高圆圆吴若轩(安以轩)杨颖(Angelababy)徐若瑄赵丽颖刘诗诗赵雅芝周韦彤徐景史恒侠(芙蓉姐姐)朱泠谛吴静怡(伊能静)张燕梦倩戚薇王晓丽戴皎倩熊乃瑾刘羽宇王秋紫张如意赵琳董璇叶伊拉叶茜王瑞雪夏欣蕾毛俊杰娜迪拉·多里坤王萌萌姚岚陈美行黄奕关家慧王秋紫LEECHAEYEON(中文译名:李蔡妍)潘霜霜

未提及全名的:熊×孟×姚×杨×李×

《看李湘是如何产后吸脂瘦身的》、《芙蓉姐姐韩国整容前后对比照片曝光林志玲看后倍感压力大》、《林心如被怀疑整容鼻子眼睛都有变化》……这些在网络上流传的文章曾被法院认定侵权,相关公司和整容机构也为此付出代价。

除了部分与整形美容相关的宣传文章明确指出明星的名字以外,未经同意而擅自使用的明星照片也在这类文章中大量出现,明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已成整形美容机构侵权的重灾区。

近年来,明星为此维权的案件比比皆是。明星被侵权案件胜诉率如何?有多少明星坚持走在维权的路上?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以“明星+整形美容”为关键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了2014年至2016年,全国各地法院作出的整形美容机构侵犯明星名誉权肖像权的105份裁判文书。

经统计,这些裁判文书中,共有52位明星(下附名单)为维护肖像权、名誉权打官司,并且均胜诉,获得共计26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恤金等赔偿。判决文书所提及的被告侵权单位达74家,分布在全国20个省、直辖市,包括12个媒体单位及62个整形机构,其中,一个整形机构最多的时候同时被7个明星起诉。

实际获赔最多的明星为金巧巧,她在2014年和2015年间起诉了7家公司,共获赔29.02万元,不论在起诉数量还是赔偿数额均居榜首,堪称“维权斗士”。

52个明星起诉74家公司均胜诉,共计获赔265万余元

据澎湃新闻统计,105份裁判文书涉99起侵权案件(6起案件均载有一审及二审两份判决书),53份判决系北京的法院作出,其余52份散见于江苏、湖北、广东等地。

这99起案件中,共有20个省、直辖市的74个公司机构被52位明星起诉,内容均为在进行整形美容广告宣传时侵权。其中包括12个媒体及广告公司,其余62个均为医疗整形机构。广东、江苏的最多,均有13家公司被起诉。

52位维权的明星中,有47人提及了具体名字,女明星占绝大多数,只有两位男明星:贾乃亮、温兆麟,他们分别获得3.6万元和6万元的赔偿。

这99起案件中,被告败诉率达100%。将近三成的整形美容机构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从澎湃新闻整理的判决文书来看,法院二审判决的结果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结果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要求整容机构、公司停止侵权,在侵权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道歉以消除社会影响,二是要求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费用。

经统计,上述74个单位在删除侵权文章或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明星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恤金共计265.3729万元。

其中,武汉伽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明星起诉次数最多达7次,而后该公司均败诉,因侵权赔偿给7位女明星共计30万余元。

金巧巧成“维权斗士”:两年起诉7家公司获赔29万多

经统计,明星提起诉讼的理由主要围绕两方面,一是未经过授权将其肖像图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其肖像权;二是涉及侵权的内容往往针对整形美容进行宣传,容易让读者产生不良的联想,从而降低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明星的诉讼请求一般为要求侵权机构道歉及赔偿,索赔金额从3万到60余万不等,最终得到4000元至10万余元不等的赔偿。

关键词:整容明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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