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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长跑12年 "聂树斌"案背后的那些律师、学者(2)

2016-12-22 02:48:4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李树亭第一次去康家要判决书,康老汉毫不客气,痛陈两家恩怨:“我凭什么给你这份判决书,你要知道,我们两家现在是仇人!”

事后他检讨,要和康家建立起信任,“但不能把目的性表现得太明显”,这位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光头圆脸、语气轻缓的律师回忆说。

几个月后,李树亭又拎着水果,“顺道路过”康家。李树亭坐在沙发上,康老汉坐在小矮凳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一言不发。这时,李树亭注意到茶几上摆着一份材料——康老汉帮人做了工程设计,对方拖欠了工钱,他正准备采取法律行动。

李树亭当即表示,愿意帮他解决法律问题。康老汉没吭声。

几天后,李树亭又“路过”康家。这次,康老汉的态度有了松动,答应把这活儿交给李树亭。很快,案子有了妥善结果。

康家住所距离李树亭律所步行10分钟,李在所里办完事,就顺道爬7楼去看看康老汉。一年多里,一个月要去三次。

接着,他还主动帮助康老汉解决名誉权诉讼官司,有了更多接触机会。

有时,看到康老汉心情还不错,李树亭假装不经意提起:“康叔,聂树斌的案子河北高院要是受理申诉,不仅能给聂家一个交代,也能让九泉之下的康大姐安息。”

看到康老汉脸色变了,李树亭打住。没反应,就再多说几句。

后来,康老汉有时甚至会主动打听,“小李啊,你那事儿跑得怎么样了?”他不提“聂树斌案”,只说“那事儿”。

2007年4月1日下午,李树亭照例来康家讨论赔偿数额。寒暄了几句,康老汉递给李树亭一摞材料,转身去厨房烧水。他特意叮嘱:“你仔细看看”。

李树亭心头一阵狂喜——在材料最下面7页,他看到了聂树斌一、二审判决书!

他飞奔下楼,一口气复印了20份。

这两份决定生死的判决书,总字数不到2600字。李树亭发现,原审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花上衣,他此前走访的最早发现案发现场的受害者工友等人,都没有提到;他从康老汉那里了解到案发现场的一串钥匙,这么明显的物证,判决书里也没有提到。

呼吁再审

关心“聂树斌案”的人都认为,王书金是此案的关键变量和“活证据”,他不能死。

2005年4月,最早报道“一案两凶”的《河南商报》总顾问马云龙找到北京律师朱爱民,希望他为王书金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刑诉法规定,启动再审的事由包括新证据出现、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王书金的出现,可以视为新证据出现,动摇了证据体系。

“当王书金的代理人,顺手把聂树斌的冤给平了,不得了吗?”1955年出生的朱爱民是东北人,性格敦厚,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他和后来加入王书金案的北京律师彭思源辩护策略很明确——在为王书金辩护的同时,推动“聂树斌案”的复查和再审。“聂树斌案”平反,也许能为王书金争取立功,在量刑上争取从轻处理。

但在2007年3月12日,邯郸中院判处王书金死刑。

两边的律师都着了急。如果王书金死了,聂树斌的案子更查不清了。

不过,从2007年2月28日起,最高法院上收死刑复核裁定权。这意味着,河北方面将无法左右王书金的生死。

为了引导王书金好好活着,彭思源专门去了一趟王书金老家,又找到王书金的两个孩子,拍了10张照片。两张儿女合影洗了三寸的,方便王书金放在兜里随时看。彭思源把照片送到看守所,叮嘱管教:“他情绪波动时,拿给他看看。”

离王书金关押地两百多公里外的下聂庄村,聂家拿到判决书后,同时向最高法院、河北高院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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