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
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表示,尽管合同里有关于“服务费”的条款,但该“服务费”没有事前明确价格,存在引导购车者做出不真实意愿表达的意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上述条款所指向的价格并不明确。
此外,《合同法》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这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比如,一款市场价为33万元的车,消费者需要交45万元才能拿到车,这在汽车市场行情没有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明显不符合市场交易常规。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因此,即便消费者陷入这样的合同“圈套”,仍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陈律师还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再签字,这是避免日后纠纷最基础的做法也是最简单的途径。“不要轻信商家给予的‘先交钱,过后退’的承诺,走正规的途径付款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