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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假记者公安局“监督办案”被识破 涉案8万元(组图)(10/11)

保存图片 2016-02-19 07:33:48  华商网    参与评论()人
4名假记者公安局“监督办案”被识破 涉案8万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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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警介绍,经初步审查,张某,今年52岁,陕西延安人,张某某,今年59岁,陕西宝鸡人,董某某,今年53岁,陕西西安人,以及24岁的延安人郑某某,4人均无业,自2015年7月假冒成立了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以来,4人假冒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中国检察出版社西安办事处、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名义,由张某、张某某在外“承接业务”,董某某则采购物品,准备行头用于冒充。郑某某系初入该站,负责起草文件、材料等工作。4人先后在省、市、区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中招摇撞骗。插手经济纠纷、承揽工程、拉托“捞人”,从中收取好处费。经警方审查,4人已交代5起案件,涉案金额8.3万元。目前,4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图集详情:
2016年1月28日,两名自称是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到公安莲湖分局政工科。两人手持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钢印的工作证,一名男子叫张某某,职务为常务副站长;另一年轻男子叫郑某某,职务为编辑部副主任。持红色字样并加盖“急情快报”条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监督办案为由,要求公安莲湖分局领导指示所属的桃园路派出所,将办理非法拘禁案件的证据材料退给当事一方,并对办案民警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函复他们。华商报记者苗巧颖/文黄利健/图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