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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假记者公安局“监督办案”被识破 涉案8万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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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07:33:48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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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派出所在办理非法拘禁案中,将作为证据的一方强逼另一方写下的条据作为证据附卷,并告知当事双方,经济纠纷应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人民法院需要,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案卷证据。所以不存在张某某等人反映的桃园路派出所越权办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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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集详情:
2016年1月28日,两名自称是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来到公安莲湖分局政工科。两人手持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钢印的工作证,一名男子叫张某某,职务为常务副站长;另一年轻男子叫郑某某,职务为编辑部副主任。持红色字样并加盖“急情快报”条形章的公函材料,以监督办案为由,要求公安莲湖分局领导指示所属的桃园路派出所,将办理非法拘禁案件的证据材料退给当事一方,并对办案民警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函复他们。华商报记者苗巧颖/文黄利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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