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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场碰撞事故频发 谁该为意外“买单”?(3)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舒戈:滑雪运动本身是一个具有风险的活动,所以说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参加者都应该对风险有所认知,除非对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才能请求对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只能自甘风险。

最后法院驳回了苑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义务须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滑雪者,首先自身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防范事故发生。但如果一旦发生事故,雪场经营者没有尽到及时救助义务,或者雪场本身有安全隐患,那又该如何厘清安全责任呢?再来看刘某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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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在某雪场聘请了教练进行一对一教学,当日夜场滑雪时,刘某从初级道往下滑行时摔倒,经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刘某认为,滑雪场既没有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也没有配备专业的救援设备,自己摔倒很久后教练才发现并联系家属找来救助人员,为此,要求滑雪场赔偿自己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在一对一滑雪教学期间,事故发生后,滑雪场对刘某进行了一定救援,但未妥善留存事发时的现场监控视频。滑雪场虽自称从刘某摔倒到救助并送至大厅只用了十多分钟时间,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刘某亦对此不认可。最后法院综合滑雪运动本身的风险、双方当事人对于案涉损害后果发生原因力大小等因素,酌定滑雪场对刘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4.5万余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刘洋:滑雪场作为经营者要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还有救援设备,在伤者受伤之后,要积极主动履行救助义务。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以避免在以后纠纷产生过程中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滑雪者应佩戴护具严格遵守雪道“交规”

法官提示,滑雪作为一项高风险体育运动,滑雪者应全面了解运动规则,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论是双板还是单板,后方滑雪者务必要选择不危及前方滑雪者的线路滑行,不得在雪道内无故停留、随意横穿。同时,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手套、护膝等护具,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总台央视记者冀成海苗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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