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个确切的调查结果
代理律师分走55.5万元,承受丧子之痛的父亲只拿到33.3万元。如此悬殊的比例让众多围观者的朴素正义对该律师的收费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随着舆情持续发酵,广州市律师协会于7月17日发布通报称,涉事律师邓某除涉嫌违规收费外,还牵涉“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案件已进入听证阶段。
这一争议个案中的涉事律师在执业和收费上是否违法违规,尚待广州律协的最终调查结论。尽管邓某坚称自己“问心无愧”,但对已进入调查程序的隐瞒实际赔偿金额、诱导签署空白承诺书、通过科技咨询公司签订非常规合同等行为,如查证属实,都指向严重违规。哪怕该律师通过专业能力将院方责任比例从次责逆转为主责的事实为真,也不能抵销上述违规的嫌疑。
图源:大风新闻
跳出个案视域,律师收费模式多元化本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收入相对较高是公众已知的社会常识,因为律师收费应统筹考虑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多方因素。
但律师收费模式的创新,绝不等于收费红线的消失。如风险代理收费,作为一种“胜诉取酬、败诉无酬”的特殊制度,其收费上限也有刚性约束,即标的额100万元以下案件收费比例不得超过18%,且采用超额累退计算。
同时,风险代理收费被严格限制适用范围。如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均被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