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使用墩布擦拭台面、在餐具清洗池中洗墩布等行为,被告幼儿园还指出,雷女士还存在其他违反“专池专用”规定的行为。画面显示,雷女士在浸泡蔬菜的水池中洗手,而专门用于洗手的水池距离她只有约1米远。
被告幼儿园还表示,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原告雷女士多次做出这样的违规行为。然而,原告雷女士却有不同的观点。她认为,这些墩布就是用来清洁台面的;至于在蔬菜清洗池中洗手,她认为不存在不当之处。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姚媛:我问她知不知道是专用的水池,她说知道,但她认为这个是小事,没问题。
园方处罚混用水池行为
并以辞退作警告
那么,这些行为是否违规呢?
被告幼儿园称,厨房的墙上明确张贴了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细则,其中第八条规定:餐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使用中严格防止混用。
由于原告雷女士多次违反相关劳动安全操作规程,被告幼儿园向她开具了处罚确认单和教职工过失单,双方还特别约定:如再出现任何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将对雷女士予以辞退处理。雷女士在这些文件上均签字确认。
幼儿园表示,雷女士曾在处罚确认单上签字,这表明她已认可相关行为是违规的。但是,雷女士却对此提出了异议。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姚媛:雷某认为,不存在幼儿园说的这些问题,在过失单上签字是被幼儿园胁迫的。但是我们可以从幼儿园提交的监控视频中看出来,雷某确实存在着没有专池专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