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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5万元买二手车,买到的竟是“全损事故车”?!(4)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本案中,通过相关证据可以看出,网络拍卖公司对车辆可能被查封的情况是明知的,但其工作人员向冯先生承诺车辆没有问题,现涉案车辆因被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故冯先生有权要求网络拍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在法院调解下,冯先生与网络拍卖公司解除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公司返还冯先生购车款36000元,但运输车辆的物流费和维修费由其自己承担。

法官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拍卖渠道购买车辆,虽然价格更公开透明,可供选择的车型也更多,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要特别注意——

由于汽车专业性很强,对于拍卖平台披露的信息,比如车辆维修记录、事故情况、发动机异响等关键问题,消费者一定要对车检报告中的专业术语向拍卖平台进行详细询问了解,不要仅根据自己对字面的理解想当然去判断

由于网拍车很多都是异地交易,消费者在收到车后若发现车辆有瑕疵,要及时通过公证、录像等方式固定车辆现状,留存维修票据、鉴定费用等直接损失凭证,方便后期维权;

车辆一旦拍卖成交,要尽快完成过户手续,避免遇到司法查封、保险逾期等不可控因素,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

法官提示,二手车经营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对车辆的性能、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如实、完整告知消费者,任何隐瞒行为都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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