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人为牟取暴利非法储存和销售,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警示
12月12日,巢湖市公安局坝镇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魏某某在一门面房内非法存储了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随即找到魏某某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门面房进行检查,发现该门面房内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烟花爆竹,经过现场清点共计1244件。
经查,魏某某无烟花爆竹存储的相关资质,其门面房也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更没有任何的安全防范措施,而且门面房附近还居住、生活着大量群众,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
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扣押转运至安全场所。违法行为人魏某某因非法买卖、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
非法经营、储存
烟花爆竹的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
以下这些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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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2016年1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九龙庙村盖某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间房屋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