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使用“零首付”或者“超低首付”后,对购房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月供和利息有了明显提高。按照销售人员展示给记者的房价计算,原价97万元按15%缴纳首付款后,剩余贷款部分是824500元,分30年偿还,以最新5年期以上LPR利率3.85%,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应还款3865.32元。如果按照房地产销售人员推荐的方式,将97万元房款全部作为贷款,则等额本息方式每月为4547元,每个月需要多还682元,提高幅度为17.6%;而如果按照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正常支付首付后,30年一共支付利息477471元,而做高贷款额度后的总利息则为561731元,多出了84000多元。此外,由于在合同及发票中标注的房屋价格高于真实价格,还会在购房过程中产生额外税费。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零首付”并不会真正减轻购房者的支付负担,最终付的房款是一样的,如果再加上贷款利息,实际上最后付出去的钱肯定比付了首付要多。
“零首付”“超低首付”存在诸多风险
目前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宣传的“零首付”“超低首付”,看似是帮助购房者“提前上车”,但是实际操作下来,却是风险重重。
广东的田先生此前看中了一套惠州的住房,急于安家的他,在本不具备购房能力的情况下,听从了销售关于使用“零首付”的建议,觉得自己可以“先上车再补票”,未来再解决还款的问题。于是,在实际只付了数千元的费用后,田先生就签订了购房合同。然而,虽然不用付首付,但每月的还款额却高了不少。由于自己当初冲动使用“零首付”购房,缺乏对后续还款的规划,没多久,他就出现了房贷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