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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高额返利"……这些养老诈骗专盯老年人(2)

如检察机关起诉的一起“以房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涉案63套房产共办理抵押贷款3亿余元,其中有11套涉及助贷中介机构。

三是追赃挽损难度较大。该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将吸收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填补投资亏空,案发时资金链断裂,赃款赃物无从追缴。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操纵多个账户层层划转资金,将吸收资金汇聚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黑箱”,并在资金走向上作技术处理以逃避侦查,导致追赃挽损困难。尤需注意的是,部分受害老年人在钱财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未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或未妥善保存收据、合同等关键证据,增加了司法机关追查涉案资金难度。

如,张某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先后依托某养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虚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项目,承诺投资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5%~20%不等的年利息,或者赠送一定价值的疗养服务,先后以会员费、保证金、购房押金、众筹、借款、家人卡等形式,骗取集资参与人钱款44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集资款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借新还旧等。张某某等人还意图销毁会计凭证、账簿,并诱使集资参与人将债权转为某无实际经营能力公司的股权,进而逃避返还资金。

检察机关提示:广大老年朋友要注意增强反诈意识,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保持高度警觉,不信“大饼”、不贪“小利”,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等,选择正规机构、渠道开展投资理财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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