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辩方进行了反驳,认为无论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劳荣枝与法子英都构成犯罪共同故意,劳荣枝对被害人死亡明知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杀人结果持放任态度,比如在“合肥绑架杀人案”中,劳荣枝知道购买冰箱的目的是藏尸,她还是买了。
在检方看来,劳荣枝在二审庭审中的陈述矛盾重重,与事实不符。其当庭的翻供没有事实和在案证据,且明显与在案证据矛盾,不可采信。劳荣枝作为成年人有足够时间逃走,但并没有逃走,而是积极参与犯罪。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不是投案及时澄清,而是隐匿逃亡。她说被法子英以杀害家人威胁,但无证据印证,劳荣枝的母亲也未提到过遭到法子英的威胁,劳荣枝也从未因此事报警。
综上,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
“劳荣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被害人,恕无法共情。”检方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将被害人称为“猴子”,还百般为自己开罪,一边为法子英物色作案对象,不断作案维持生活,一边说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被抓,但在法子英被抓后一直潜逃。归案后,劳荣枝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想要求生,但对于被害人而言,生命已被剥夺。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罗振宇摄
劳荣枝表示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
在此次庭审最后的陈述环节,劳荣枝又重新回忆与法子英的相识过程,讲述自己初恋很帅、最后一任男朋友很帅等大量与案件无关的琐事,被法官提醒。
在8月20日的庭审中,她情绪数次激动。第一次是她听到同学证言时激动落泪。在陈述中,劳荣枝讲到法子英是她的“噩梦”,情绪再次激动。
她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请求被害人家属、公众原谅,原谅自己因害怕未投案自首,也为自己逃避追捕道歉。但与此同时,劳荣枝认为自己没有犯罪预谋,罪不至死。她否认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指控,表示不认可一审的判决。
在陈述的最后,劳荣枝表示,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希望回归社会,“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