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多地出现购房者停止还贷!“硬刚”到底行不行?(3)

“业主停贷是对其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违约,应当慎重而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付鹏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从法理上讲,楼盘烂尾对应的是业主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停贷行为,对应的是业主和银行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关系。楼盘烂尾,不能产生不同合同主体之间、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直接抗辩。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亦表示,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停贷的可能性还是有的。”王玉臣保湿,如果购房人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案件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这种情况不多。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卜祥瑞亦表示,按照最高院现有的司法解释,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由开发商承担。但这并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看具体违约情况,以及相关合同的约定情况。比如,借款人违约而主动解除购房合同。那么,借款人能否再单方主张解除按揭贷款合同,而由开发商向银行承担全部本息还款义务,其实在法理上很是值得研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购房合同被解除后,业主可以请求解除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均被解除后,开发商就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银行和业主。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