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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却被羁押90天(3)

“2013年5月,张某某指使余某某、苏某、史某某等人带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威胁、谩骂等手段逼迫职工自行离职,让手下用各种方式深更半夜去敲打职工代表的住室门,让穿黑衣服、露着纹身、理光头的混混白天找职工代表威胁、恫吓,以及打电话等骚扰手段,不让职工代表继续参与举报他们团伙的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造成上访职工多人致伤、多人留下心理阴影。”宁刚旦向记者出示的多份实名举报材料中载明。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网上仍有多篇有关张某某的实名举报,其中一篇名为《河南省三门峡张某某涉黑集团被实名举报》的帖子,上面列举了张某某等人的“涉黑”行为,帖子最后注明:“以上事实,我们均掌握有确切证据,我们强烈要求党政纪检机关,依法依纪严惩事故直接责任人张某某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察、甚至渎职充当其保护伞的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后面附有80名职工代表签名指印,以及宁刚旦等9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刘荣芳还向记者回忆了当年维权时被打的事情。“2013年12月13日8点左右,我和其他几名职工要去河南省高院反映情况,张某某指使余某某、苏某、刘某某等人带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埋伏附近,对我们这些上访职工代表进行殴打,导致数人被打伤住院,其中一人左眼眶内壁骨折、腰部骨折,事后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一人重度脑震荡,事后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报案之后,只有一名涉案人员被抓,很快又被放了出来。”

举报后遭遇“牢狱之灾”,无故被羁押9个月

刘荣芳和宁刚旦二人没想到,原本正常的举报和维权行为,竟会让自己招致“牢狱之灾”。

“由于我是工会主席,张某某找到我,让我去做工作让工人不要再反映了,还在宾馆里要送我30万元,我没要,没答应,我认为工人反映问题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公司把社保和工资事情解决了,大家自然就回去了。”刘荣芳回忆说,2014年8月15日,由于自己和工人在施工工地维权讨薪,张某某得知后安排人报了警,自己被陕县公安局民警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陕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羁押在看守所273天,直到2015年5月15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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