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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杀妻抛尸案被告获无期徒刑 死者家属将上诉(3)

在最后一次庭审中,卢某多次推翻此前说法。

对于买作案工具的时间,卢某在警察局录口供时告诉警察是2020年1月7日,听到调查该案警官在法院作证,并且看到被告购买作案工具的收据上的时间都是12月6日,被告改口说6号上午他和死者去买奶粉,中午去银行,下午去DIY商店买东西。

卢某辩称,胶带是他寄东西时封盒子的,黑色大号口袋用来装孩子用完的纸尿片,捆绑行李箱的绳子用来当狗链,塑料锁扣用来修理家里院子花架,那把刀子是死者让他买来做菜的。总之,卢某坚称预先购买工具不是用来作案的。

至于为何警察局口供上出现是7号,他表示是翻译水平很差,翻译错误。卢某多次强调,他不是有预谋地杀害死者的,因为害怕才想到车里这些东西来处理死者尸体。

被告还狡辩证人张某向他购买过12次演唱会的门票,只有最后一次张某付款没有拿到票。他已经告诉张某让死者去还款给他,但是张先生不理解报警了,后来死者去世后无法还钱给他,并非诈骗。

卢某声称,不小心伤害死者致死后,他非常害怕。但原告方代理律师、尼采国家律师事务所总经理章红媛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所看到的被告,今天出庭全程没有出现一丝一毫的恐惧害怕表情,没有丝毫后悔和内疚,全程表现一副冷血无情的态度。”

“尽管卢某坐在被告席,他且如同旁听者一样,在旁听他人的案子,在听说他人的故事,连我们旁听的人都感到愤怒。”章红媛说。

封面新闻记者 燕磊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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